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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民宿管理办法落地,在滇经营者对照这张清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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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公告 · OFFICIAL NOTICE本站资料 ID 11717
发布机构: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发布日期:2026-10-27文体说明: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正式发布通知与会务公告

各位会员单位、全省民宿经营同仁:

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已正式印发《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暂行办法》(大政规〔2024〕5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文件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。

大理民宿管理办法落地,在|各位会员单位、全省民宿经营同仁
大理民宿管理办法落地,在|各位会员单位、全省民宿经营同仁

本办法确立了“政府引导、属地统筹、部门监管、行业自律”的原则,对客房规模、房屋安全、消防治安、卫生环保以及线上平台运营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细致的规范要求。为了帮助在大理经营以及计划在滇投资拓展的同仁理清合规脉络,协会梳理了以下核心要求与自查清单。

一、 规模底线与选址禁区

什么样的住宿设施属于《办法》管辖的民宿?文件明确界定为:利用具有合法权属房屋开办,为住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、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。

两项硬性规模指标必须牢记:

  • 经营用客房建筑物不超过4层;
  • 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。

在选址与空间红线上,必须避开以下雷区:

  1. 规划与地灾: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,避开山洪、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。
  2. 生态红线禁止建设:严禁在自然保护区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、洱海湖区和湖滨带等法律法规明确的禁止建设区域开办。
  3. 房屋属性限制:不得设在工业建筑以及地下、半地下等人员聚集区域;涉及文物保护单位、历史建筑的,必须依法依规报批报备。
  4. 邻里关系:若使用住宅改建民宿,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。

房屋结构安全同样是前提。开办民宿的房屋必须产权清晰。若是自建房开办,开业前必须取得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合格报告;进行装修改造、扩建的,坚决不得擅自拆改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。

二、 办证流程与水电税务定性

新规推行“一窗受理”与全流程合规,明确要求证照齐全后方可开展宣传与实际经营:

  • 综合窗口受理:申请开办须向县(市)政务服务中心“酒店与民宿”综合窗口提出,由住建、公安、消防、卫健、市监等职能部门依职责进行安全核验与审批。
  • 营业执照范围: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包含“民宿服务(行业代码:H6130)”;若同时提供餐饮服务,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。
  • 税务与变更: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,应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;后续经营范围、经营者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,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。
  • 水电性质变更:使用自备水源的须依法办理取水许可;接入公共自来水和电网的,须按规定办理性质变更,分别变更为非居民用水、商业用电。

三、 消防安全达标与微型消防站建设

消防监管将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并实行达标创建,具体细则由各县(市)另行制定。硬件与管理须严格参照建村〔2017〕50号《农家乐(民宿)建筑防火导则》执行:

  1. 消防备案与公示:须向属地消防部门备案;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消防设施器材分布及疏散逃生路线图。
  2. 基础人员配备:经营场所须建立微型消防站,配备不少于2名受过基本消防技能培训的人员。
  3. 技防推广:鼓励和推广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,提升火灾早期预警与处置能力。

四、 治安管理:特种行业许可与实名登记

治安管理直接关系到场所合法性与旅客人身安全:

  • 特行证申办:依法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,且许可证上的经营者必须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。
  • 系统接入与实名制:必须接入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,严格执行旅客入住“实名、实数、实情、实时”登记。
  • 未成年人保护: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,必须严格落实询问、核查、报备等“五必须”规定。
  • 监控安防界限:主要出入口及公共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,在营业期间保持正常运行,且录像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。特别注意:客房等涉及旅客私人隐私的区域,严禁安装监控设备。

五、 卫生管理与排污许可

绿色生态与清洁卫生是大理民宿的立身之本:

  • 卫生规范:须申办卫生许可证,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。客房用品必须严格落实“一客一换一消毒”。场所醒目位置应集中公示卫生许可证、卫生检测结果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信誉度等级。
  • 污水排放:城镇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民宿,必须依法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;未在管网覆盖范围内的,必须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确保达标排放,严禁直排、偷排。

六、 线上OTA平台强监管与明码标价

《办法》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明确了监管责任,线上线下合规完全绑定:

  • 平台审查义务:OTA平台必须对入驻民宿进行实名登记,严格审查其证照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,并在网络店铺页面公示相关许可证照。
  • 违规下架处理:平台一旦发现民宿证照不全、发布虚假信息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应当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。
  • 现场公示透明:线下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必须悬挂公示各类证照、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及投诉举报电话,严禁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和诱导消费。

七、 行业自律与政策鼓励

新规不仅有约束,也有扶持引导。政策明确鼓励民宿经营者自愿加入行业社会组织,加强行业自律与经营协作;支持民宿参与甲级、乙级、丙级等级评定,评定达标的按规定可享受相应奖励;同时鼓励经营主体积极投保公众责任险等商业险种,提升抗风险与应急救助能力。

各位会员单位及经营同仁,合规是持续经营的前提。请各门店负责人对照上述要点展开全面自查,特别是针对不动产权属、自建房安全鉴定、客房面积层数、排水许可、微型消防站人员及特种行业许可证等关键指标,提早补齐短板,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平稳过渡、合规经营。

主要信息来源

  •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大政规〔2024〕5号):https://www.dali.gov.cn/dlzrmzf/c105889/1968566187104243712/adHfH1D0.pdf

OFFICIAL SOURCE & CITATION · 协会公开信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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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公告 ·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

本文为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(ynminsu.org.cn)公开资料(本站资料标识:本站资料 ID 11717,更新于 2026-10-27)。引用团体标准、通知公告或行业数据时,请保留原文标题、发布日期与来源链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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