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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/YNMS 033—2026解读:民宿集群的协同机制怎么建、示范怎么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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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信息 · GROUP STANDARD & GUIDELINE本站资料 ID 11780
发布机构: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发布日期:2026-10-28文体说明:团体标准解读、建设运营规范与服务质量指引

直接回答:T/YNMS 033—2026讲民宿集群怎么规划、怎么协同:规划引领(定位—容量—分期—项目库闭环)、生态优先(承载力评估定建设强度)、文化赋能、协同共治、品质提升与公平竞争五项原则(4.1)。协同的骨架是一个统一管理组织、两份文书(协同管理协议、统一应急预案)、三个机制(联席会议、客诉协同处置、年度评价);共享配套先建后扩。规模参考:集群宜不少于10家经营主体,或总客房规模宜不少于50间(套)(4.3.2,"宜");关键是应明确统一运营主体或管理组织(4.3.4,"应")。自评达"符合"后按T/YNMS 041程序申报评审,可获"全国精品民宿标杆集群/示范宿集"评价证书与特色示范牌匾。本文件不适用于单体民宿的等级评定(第1章)。标准已发布,将于2026年10月30日实施。

一、标准档案

| 项目 | 内容 |
|—|—|
| 标准编号/名称 | T/YNMS 033—2026 民宿集群化发展规划与协同管理指南 |
| 发布/实施 | 2026年10月15日 / 2026年10月30日(云旅民宿协发〔2026〕第10号) |
| 提出与归口 |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 |
| 起草单位 |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、闲鹤庄康养云南有限公司、大理市客栈协会 |
| 主要起草人 | 贺双全、班先海、陈佳伟 |
| 结果形式 | 专项特色示范评价证书+特色示范牌匾(行业自愿性自律评价,不能替代政府法定许可与资质认定) |

**直接回答**:T/YNMS 033—2026讲民宿集群怎
**直接回答**:T/YNMS 033—2026讲民宿集群怎

二、适用与不适用

适用: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以民宿为核心业态的集群化发展项目,包括新建民宿集群、既有民宿集聚区提升改造项目,以及依托传统村落、旅游景区、度假区、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的民宿协同发展活动(第1章)。边界:本文件不适用于单体民宿的等级评定;集群内单体民宿应符合GB/T 41648—2022基本要求(4.3.1);自评、监督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结论仅作041示范评价的技术参考,示范证书与牌匾须经协会正式申报评审程序核发。

三、核心条款

1. 协同共治机制(4.1.4、7.1):应明确统一管理组织(管理委员会、运营公司、民宿联盟或村集体统筹机构等)的职责边界与决策规则;应通过协同管理协议明确资源共享、费用分摊、服务协同、数据报送与违约责任;应建立风险联动机制,形成消防、治安、食品、自然灾害与公共卫生等应急联动处置流程;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议(7.1.3)。

2. 规划闭环(4.1.1、5.1、5.4):形成"目标—指标—项目—实施—评估—调整"闭环,明确发展定位、边界范围、容量控制指标与分期建设目标,避免无序扩张;承载力评估应涵盖建设、环境、交通、用水用能承载力和社区承受度(5.1.3);规划应同步提出项目库,明确建设内容、责任主体、投资方式和实施时序(5.4.1);公共配套项目应优先实施、先建后扩(5.4.3);规划执行评估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。

3. 共享配套(6.2、6.3):应设置游客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点,提供咨询、导览、投诉受理、应急联络服务;停车位宜按总客房数的0.5倍~1倍设置(6.2.2);公共厕所建设和服务质量不应低于GB/T 18973—2022规定的Ⅱ级要求(6.2.3);宜统筹建设共享厨房、布草洗涤中心、仓储配送点、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分类收集点(6.3.1);共享配套应明确服务范围、服务标准、收费规则和维护责任(6.3.2)。

4. 服务协同(7.2):宜建立统一预订入口或联动分发机制;应建立客诉协同处置机制——受理有入口、处理有时限、结果有反馈(7.2.2);宜建立联合采购、联合培训、联合促销和互荐互送机制;对超出单体民宿承接能力的团队、活动或特殊需求订单,宜由集群统一协调资源(7.2.4)。

5. 品牌与公平竞争(7.3、4.1.5):应形成统一品牌名称、品牌主张和视觉识别体系;宣传不应以虚假宣传或贬低同业方式开展;不应以低价倾销、恶意差评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。

6. 社区协同与风险防控(7.4、7.5):应保障社区居民知情权、参与权和受益权;应优先吸纳当地居民就业;不应侵占公共空间、破坏传统村落格局或损害社区公共利益;应建立统一应急预案和联动处置流程,旺季、节庆和极端天气期间加强巡查值守。

7. 监督评价(8.3):建立年度评价机制,评价内容宜包括规划执行率、公共设施完好率、游客满意度、社区满意度、投诉办结率和环境质量达标率;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、时限和复核要求;对破坏风貌、违规扩建、扰乱市场秩序或拒不履行协同义务的经营主体,采取警示、限期整改、暂停资源共享等措施。

8. 示范申报口径(8.3.4、附录E、载体规则):本条评价结果主要用于指导持续改进;获得协会特色示范证书与牌匾须按041履行正式申报与评审程序;试点、示范等身份称号按相应专项管理办法另行实施,不得由自评或评分自动产生(8.3.4)。附录E自评采用6个一级指标:规划与项目落地20分、共享配套与公共服务20分、协同治理机制20分、品牌与运营协同15分、风险防控与应急15分、生态环境与低碳10分;≥80分符合、60—79分基本符合、<60分暂不符合(内部结论,不构成身份称号)。

四、应用方法【实施建议】

以上为标准要求;组建宿集按"一二三加一个顺序"走(实施建议)。一个组织:管委会、运营公司、民宿联盟或村集体统筹机构任选其一,职责分工写到岗(7.1.2)。两份文书:协同管理协议(资源共享、费用分摊、数据报送、违约责任,3.8)与统一应急预案(7.5.2)。三个机制:联席会议(宜每月至少一次,7.1.3)、客诉协同处置(入口/时限/反馈三要素,7.2.2)、年度评价六指标(8.3.1)。一个顺序:先公共后经营——污水处理与垃圾分类、停车与公共厕所、游客中心先行(5.4.3),共享厨房、洗涤中心等生产配套随后,按6.3.2写明收费与维护责任。数据报送与住客信息遵循最小必要原则,采取访问控制、脱敏与备份(9.1.4)。申报示范前,按附录B检查表100项先做两轮自查。

五、常见误区

  • "扎堆就是集群"——没有统一管理组织、协同协议与共享配套的聚集只是地理相邻;协同管理的定义强调对规划执行、资源配置、服务标准、环境秩序和风险防控实施统筹(3.3)。
  • "先扩张后配套"——5.4.3明确公共配套项目应优先实施;配套欠账会在旺季投诉与承载风险上还回来。
  • "联合促销可以随便喊低价"——低价倾销、虚假宣传、贬低同业属扰乱市场秩序(4.1.5c、7.3.2)。
  • "自评80分就有示范称号"——8.3.4与附录E注明自评结论不构成试点、示范、推荐等身份称号;示范按041申报评审,试点示范按专项管理办法另行实施。

六、实用工具:集群协同自查清单(12项)

  1. 统一管理组织成立文件与职责分工到岗(依据4.3.4、7.1.2);2. 协同管理协议签署在档(8.1.2);3. 联席会议纪要连续(宜每月至少一次,7.1.3);4. 规划文本明确边界、容量控制指标与分期目标(4.1.1a);5. 承载力评估报告在档(5.1.3);6. 项目库与公共配套先建后扩证据(5.4.1、5.4.3);7. 停车位、公共厕所Ⅱ级、导览标识达标(6.2.2—6.2.4);8. 共享配套服务范围、收费规则、维护责任公示(6.3.2);9. 客诉统一入口、时限、反馈记录齐全(7.2.2);10. 统一品牌VI与宣传审核记录(7.3.1、7.3.2);11. 统一应急预案与演练、复盘记录(7.5.2、7.5.3);12. 年度评价六指标数据与整改闭环(8.3.1、8.3.2)。依据均为033正文第4—9章及附录B。

七、常见问题

问:不到10家能叫集群吗? 答:4.3.2为"宜"——推荐性规模参考,不是硬性资格线;关键在统一管理组织与协同机制是否成立(4.3.4);属地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属地执行(附录G.2)。

问:集群一定要成立公司吗? 答:不一定。可选管委会、运营公司、民宿联盟或村集体统筹机构等形式,但应明确职责边界、决策机制和责任主体(7.1.1;附录G.1)。

问:集群示范和单体民宿评钻是一回事吗? 答:不是。本文件不适用于单体民宿等级评定(第1章);集群示范按041程序申报"全国精品民宿标杆集群/示范宿集"评价,单体民宿等级另按相应主体标准执行。

八、来源与下一步

原文见协会受控文本(033档案页随目录上线挂接);社区参与与主客共享的运营细节配合T/YNMS 037《民宿社区化运营与资源共享规范》使用;申报示范评价程序按041执行。

OFFICIAL SOURCE & CITATION · 协会公开信源

来源与规范引用格式

标准信息 ·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

本文为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(ynminsu.org.cn)公开资料(本站资料标识:本站资料 ID 11780,更新于 2026-10-28)。引用团体标准、通知公告或行业数据时,请保留原文标题、发布日期与来源链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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